日前,甘肅省制定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由此前的11大類36個小類94個品目,進一步擴大補貼機具種類範圍爲15大類39小類117個品目,並在全省推行補貼範圍內的機具敞開補貼。
農業機械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之一。甘肅省自2005年開始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中央補貼資金從最初的500萬元增加到2017年的近6億元。爲不斷引導推動新時期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我省每三年進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調整。
農業機械化發展,首先要保證農民買得到、用得起有補貼的農用機械。爲此,甘肅省進一步擴大補貼範圍,確定補貼機具種類範圍爲15大類39小類117個品目,並且由此前的全省範圍內對糧食生產關鍵環節急需的部分機具品目敞開補貼變爲在全省推行補貼範圍內的機具敞開補貼,進一步調動農民的購機積極性。
這次調整,讓農民可選擇農機的範圍更全,選擇餘地更大。在資質的要求上,取消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的要求。機具需在補貼範圍內,同時具備農業機械試驗鑑定證書、農業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農機自願性產品認證證書之一即可。
購置農機能補貼多少,是廣大農民最關心的問題。在補貼標準上,甘肅省將持續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具體產品補貼額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確定發佈,方便農民進行對照、購買。
規範的操作流程是進行高效服務、進一步增強農民羣衆補貼實惠獲得感的前提。爲此,甘肅省進一步規範操作流程,要求統一按照發布實施規定、組織機具投檔、自主選機購機、補貼資金申請、補貼資金兌付的流程來進行。在實施過程中,我省進一步加強管理。對於違規行爲,明確依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爲處理辦法》以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